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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法制晚報報道,最高人民檢察院將7·23動車事故專案交由北京檢方查辦。
2011年7月23日,D301次列車在甬溫線永嘉至溫州之間的高架橋上與D3115次列車發(fā)生追尾,導致特別重大鐵路交通事故,造成39人死亡、192人受傷。
2011年12月底,調查組公布報告,認定該事故是一起因列車控制中心設備存在嚴重設計缺陷、上道使用審查把關不嚴、雷擊導致設備故障后應急處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責任事故。
鐵道部原部長劉志軍、原副總工程師張曙光對事故發(fā)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,同時還有54名責任人被追責。報告稱,將對相關責任人依法獨立開展調查。